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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保险

发布时间:2023-04-18 10:41:51      点击次数:457

一、 基本医疗保险待遇

(一)个人帐户资金的来源

1、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本人工资总额2%全部划入个人帐号。

2、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工资总额8%(2002年为6%),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,具体划法是45岁及以下0.5%;46岁至上59岁1%;60岁及以上1.5%。

(二)统筹基金的来源

用人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,除按规定部分划入个人帐户外,其余进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。

(三)个人帐户的支付范围

个人帐户主要用于支付门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、诊疗项目的医疗费用;支付住院应由个人自付的医疗费用;支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费用及部分门诊慢性病者的门诊医疗费用。

(四)统筹基金的支付范围

1、住院医疗费用支付:住院期间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医疗费用:起付标准以上,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由统筹基金支付按照分段累加办法支付大部分,个人也要自付一定的比例:

统筹基金支付比例% 个人自付比例%

住院医疗费 在职 退休 在职 退休

起付额以上至5000元 70 75 20 15

5000-10000元 75 80 15 10

1万元至最高限额 80 85 10 5

2、一个年度内统筹基金的最高支付限额为职工年工资4倍,超出最高限额的医疗费用, 统筹基金不再支付.参保人员用现金支付,并通过商业医疗保险等途经解决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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